第一条 为了充分发挥局领导班子、中层干部和全局干部职工的集体智慧,加强协调,努力提高会议议事质量和决策水平,高效率地完成我局各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建立局长办公会议、局务会议和全局职工大会制度。 第三条 局长办公会。 1、局长办公会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主持,各副局长、副书记参加,必要时各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列席。 2、局长办公会原则上应提前预告会议议题,并通知参会局领导和列席会议的处室负责人。 3、局长办公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讨论、贯彻上级有关决策、文件及会议精神,研究提出贯彻意见。 (2)研究部署重要工作,检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3)研究讨论社会保险经办工作中的有关政策、业务文件。 (4)研究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意见。 (5)研究局党风廉政建设、思想作风建设意见。 (6)听取局党支部工作汇报。 (7)研究局人员编制和干部的任免、奖惩等事项。 (8)研究和审定局财务预算、决算、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9)研究局重要基本建设项目的建设事宜。 (10)研究和审定全省养老保险基金缺口补助计划和激励经费的分配方案。 (11)讨论必须由局长办公会决定的其它事项。 4、局长办公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一次,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5、出席或列席局长办公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人请假,或通过办公室向召集人请假。 6、办公室负责做好局长办公会议的记录工作,必要时印发局长办公会议纪要。 第四条 局务会。 1、局务会议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主持,局领导和各处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2、局务会议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讨论、贯彻上级有关决策、文件及会议精神。 (2)部署重要工作,通报重要工作完成情况。 (3)研究讨论社会保险经办政策、业务文件。 (4)通报局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情况。 (5)通报局财务预算、决算、重大经费开支等事项。 (6)讨论本局的年度、季度工作部署、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 (7)审定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办法。 (8)需要由局务会讨论的其它事项。 3、局务会原则上每半个月召开1次,会务工作由办公室负责。 4、出席局务会议的人员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前应向召集人请假,或通过办公室向召集人请假。 5、局务会议由办公室人员记录,必要时印发局务会议纪要。 第五条 全局职工大会。 1、全局职工大会由局长或副局长召集主持,局全体职工参加。 2、全局职工大会的主要内容: (1)传达、学习、贯彻上级有关决策、文件及会议精神。 (2)通报工作完成情况。 (3)通报局人事任免、奖惩等事项。 (4)通报本局的年度、季度工作部署、计划安排和工作总结。 (5)通报局机关各项管理制度和规章办法。 (6)需要召开全局职工大会的其它事项。 3、职工因故不能参加会议的,会前应向处室领导请假并报办公室备案。 4、全局职工大会由办公室人员记录。 第六条 建立会议督办制度,办公室要对局长办公会和局务会决定的重要事项进行督办并及时向相关局领导汇报办理情况。 第七条 本制度自二00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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