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根据《2011年全省社会保险经办工作绩效考核办法》,现就各设区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三季度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生育保险暂未按季考核)绩效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养老保险三季度绩效考核情况 养老保险季度考核各项指标分值合计63分。经考核,各设区市养老保险经办工作得分为:萍乡市61.96分、新余市60.10分、鹰潭市60.08分、抚州市58.70分、上饶市58.01分、南昌市54.20分、宜春市51.23分、吉安市51.15分、景德镇市48.44分、赣州市48.19分、九江市43.36分。 截止9月底,南昌市、吉安市、抚州市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参保职工比例达到90%的目标。上饶市、萍乡市、九江市养老保险基金当期收缴率完成了95%的目标。 截止9月底,景德镇市未按时间进度完成养老保险基金征缴任务。九江市未足额上缴调剂金。南昌市、九江市、景德镇市、赣州市、宜春市和吉安市未完成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九江市、萍乡市、抚州市、景德镇市和宜春市上半年向省中心投稿完成率低于70%。 二、医疗保险三季度绩效考核情况 医疗保险季度考核各项指标分值合计48分。经考核,各设区市医疗保险经办工作得分为:抚州市36.00分、新余市36.00分、萍乡市35.92分、上饶市35.42分、赣州市32.98分、吉安市32.07分、南昌市31.60分、鹰潭市31.36分、九江市29.64分、景德镇市29.00分、宜春市26.00分。 截止9月底,赣州市、萍乡市、抚州市和吉安市的设区市内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率和个人帐户门诊即时结算率达到95%以上。抚州市和萍乡市建立并实现了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制度或风险调剂金制度,并上缴了调剂金。上饶市、新余市和鹰潭市完成了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 截止9月底,抚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未完成全年任务。九江市、吉安市和赣州市的县区医疗保险住院费用即时结算率和个人帐户门诊即时结算率未达到95%。吉安市、萍乡市和九江市的门诊慢性病即时结算率未达到95%。上饶市、宜春市和九江市未按进度完成稽核任务。鹰潭市医疗保险机构市县两级网络未能互联。鹰潭市、上饶市和南昌市向省中心投稿完成率低于70%。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从三季度考核结果来看,各设区市社保经办机构按照年初的目标计划任务,扎实推进工作,在扩面、征缴等多个方面实现了指标超额完成时间进度。同时有部分工作的推动进展缓慢,如社会保险业务档案达标验收工作距年底前完成所有设区市和30%以上县区的目标尚有不小差距;部分设区市医疗保险即时结算工作推动相对滞后;医疗保险数据联网率较低;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市级统筹仅有两个地市上解了调剂金;个别设区市未按规定及时足额上缴养老保险调剂金;部分设区市社会保险数据质量不高;部分地方对工作成果的宣传不重视,投稿率偏低。各设区市经办机构要对照年初各项绩效考核的目标任务和民生工程指标,针对自身还存在的问题,理清思路找准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抓好最后一个季度的工作,确保实现年初既定的各项目标任务。 各设区市绩效考核具体情况可登录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网站(http://www.jxsi.gov.cn),进入“社保经办工作绩效考核”专题查看,绩效考核具体打分情况可在网站/网上办公/文件下载中查看。
二O一一年十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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