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 阴转晴01~ 06℃, 九江 阴转多云-1~ 05℃,景德镇 阴转晴00~ 09℃, 宜春 阴转多云00~ 05℃, 萍乡 小雨转多云01~ 08℃, 新余 小雨转多云01~ 08℃, 吉安 阴转多云02~ 08℃, 上饶 雨夹雪转多云01~ 08℃, 鹰潭 雨夹雪转阴-1~ 05℃, 抚州 多云转晴-1~ 05℃, 赣州 阴转多云02~ 08℃
欢迎登陆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公共服务电话:12333
政策咨询电话:
养老保险 0791-6658525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0791-6658529
行业单位业务咨询电话:
      0791-6658572
      0791-6658573
      0791-6658575
      0791-6658576
      0791-6658577
办公室: 0791-6658513
投诉电话:0791-6658537

违纪员工能否以未办理社保为由要求经济补偿?

时间:2009-06-24 10:35:19  来源:中国劳动保障报  作者:宋广海


案例简介:
  某公司于2008年5月与刘某签订了一年期劳动合同,工作岗位为车间工人,人力资源部将公司《员工手册》作为合同附件交其阅读后签收。2008年8月的一天,刘某无故不来上班,导致该岗位所负责的工序出现空缺。公司人力资源部依据《员工手册》中劳动纪律的规定——“员工旷工一天,属于严重违纪行为,将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对刘某作出辞退决定,并送达书面通知。此后,刘某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诉称公司自其上班后一直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违反了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现要求该公司为其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焦点分析:
  本案的焦点是员工是否有权要求公司补缴社会保险费,并支付经济补偿金?
  本案中的公司在用工期间未按照国家规定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显然违法,公司必须按照规定为员工补办社会保险。
  因此员工要求公司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合理合法,但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显然错误理解了《劳动合同法》中关于经济补偿金的条款内容。
  首先,公司的错误并不影响该公司按照规章制度处罚该员工的违纪行为,且该公司在让刘某签收员工手册、送达书面辞退决定等一系列可以看出,该公司处理违纪行为实体与程序均合法,应当认为该辞退行为合法有效。
  其次,《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3项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46条第3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38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根据上述条款,当企业存在未提供劳动保护、拖欠工资、不缴社保费等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行为时,员工可以随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不仅可以恢复合法权益而且还可以得到经济补偿金。在此制度设计下,一旦企业侵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主动实施解除合同的权利,及时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但刘某在企业未为其办理社会保险时,未行使合同解除权,而在自己因违纪被企业辞退后提出经济补偿要求,显然已经不能得到支持。

延伸思考:
  该案例值得用人单位深思,《劳动合同法》实施已经一年多了,还有不少企业不为员工办理社会保险、不支付加班费、不按照国家规定提供劳动保护,甚至不签订合同,且部分违法行为可能一直处于持续状态。员工在职时可能迫于就业压力,不敢和公司叫板,一旦与公司发生矛盾,企业的用工风险就像一颗定时炸弹,随时可能引爆,此时的主动权是操纵在劳动者手中。因此用人单位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一定要按照法律规范管理,才能降低用工风险。

主办单位: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单位地址:南昌市中山西路58号 邮政编码:330025
Copyright© 江西省社会保险管理中心  All Rights Reserved 备案/许可证号:赣ICP备10000319号 技术支持:洪城网络
咨询电话: 养老保险0791-6658525 医疗、工伤、生育保险 0791-6658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