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某县中医院一名护士,今年4月1 7日上午7点40分骑单车从家去上班途中,因单车前叉断裂,从单车上摔下来,造成右手骨折,现尚在治疗中。这是否属于工伤?治疗费用应按照医疗保险还是工伤保险规定报销?
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上班途中骑自行车摔伤的,不属于工伤,不应当按照工伤保险规定报销。 根据各地的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这种情况属于意外伤害,一般是可以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 需要提醒的是,本案例中是因单车前叉断裂而导致摔伤的,如果经技术鉴定,单车质量存在问题,那么可以根据《民法通则》《产品质量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及相关司法解释,要求单车的制造商和销售商承担损害赔偿责任。